调度操作规程
一、一般原则
1、 县调值班调度员是其所管辖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,凡属县调管辖的设备操作,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切,必须严格按县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。在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,现场值班人员可先行操作,但事后尽快向县调值班调度员汇报。
2、 县调值班调度员在发布操作命令前,应认真考虑以下问题:
(1) 注意对系统稳定,继电保护、安全自动装置、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等方面的影响。
(2) 注意防止在操作过程可能出现的工频过压与谐振过电压,严防非同期并列、带地线送电及带负荷等误操作,并应作好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事故预想。
(3) 注意线路有无“T”接变电站或用户。
(4) 注意设备缺陷可能给操作带来的影响。
(5) 根据检修工作范围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,考虑安全措施。
3、 除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外,应避免在交接班前半小时内操作。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时,不得交接班。
4、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。
二、操作制度
1、 预发操作任务制:正常的系统调度操作,一般应在8小时前向有关厂、站预发操作任务,包括操作编号、内容和操作时间,预发操作任务应填写调度命令(通知)单,并经正值调度员审核签名。
2、 操作命令票制:除单项及综合命令,一切正常操作,值班调度员应于发布命令前填好操作命令票,对照调度模拟盘检查操作步骤的正确性,经正值调度员核对正确无误后方可下令操作。
3、 操作命令票字迹必须书写工整,顺序清楚,不得涂改,操作时必须按顺序操作,严禁越项、漏项操作,操作完成后应及时更改模拟盘。操作命令票一般由副值调度员填写,并下令操作,正值审核操作票并负责监护操作,重要的操作项目可由正值下令操作。调度命令分为以下三种形式:
综合命令:凡只涉及一个单位,且不复杂的操作事项,调度员应以“**号调度命令”形式下达总操作命令,受令人执行后向调度员报告。
逐项命令:凡操作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,前后顺序必须紧密衔接的操作,调度员应逐项下达操作命令,受令人必须严格按调度命令逐项进行;不得进行逐项命令以外的越项操作。
口头命令:处理事故时,调度员可随时向发电值长,变电站值班员下达操作命令,无须填写操作票,但双方应录音并做好记录。
4、 调度操作命令的下达和执行,必须严格履行录音、复诵、监护制度,监护人发现错误必须立即纠正。
5、 任何情况下严禁“约时“停送电操作。
6、 调度员在许可线路或电气设备上开始检修工作或恢复送电时,应遵守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