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网电压管理规程
1、系统电压质量是电力系统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,电压质量对电网的安全、稳定、经济运行以及对用户设备的安全、产品质量等都有直接影响。电网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系统电压管理,使系统各类电压符合要求。
2、下列厂、站母线定为县调管辖地区电网的电压中枢点和监视点。
3、电压中枢点和监视点的厂、站值班人员,应按照电压曲线或规定的偏差范围,认真监视。当电压偏差超出规定范围时,应立即报告调,并按调度指令进行调整,使监视点电压保持在允许的偏差范围之内。
4、县调值班调度员,应根据值班人员提供的实时数据,监视系统各中枢点和监视点母线的电压,并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及时调整;
(1)调整所辖发电面的无功出力(凡并入电网运行的 发电机)投切枢纽变电站的电容器组,开停机组;
(2) 调整变压器分接头;
(3) 改变系统运行方式和潮流分布;
(4) 按规定限额所辖各发电机组采用高力率或进相运行;
(5) 有条件时使用户的大型同步电动机过激运行,提高用户力率;
(6) 投入厂、站并联电抗器;
(7) 调整地区系统负荷。
5、当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满足电压要求时,应立即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,由地调值班调度员采取措施,指挥处理。
6、地区电网内小型发电机的自动电压调整器和强行励磁装置,必须经常投入运行,需要停运时,应经得县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。
7、凡属县调管辖范围的电厂、变电站主变分接头位置由县调决定,没有县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,不得自行调整。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用户,变电站主变分接头调整由用户管理,但在调整前应征得的属调度机构的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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