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举报企业人员行风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办法
摘要: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员的行为,树立企业形象,具体落实“人民电业为人民”的宗旨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
对举报企业人员
行风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办法
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员的行为,树立企业形象,具体落实“人民电业为人民”的宗旨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
有举报企业人员有下列行为者,经调查落实后,分公司将按奖励规定给予奖励:
1、在工作中做与生产(工作)无关的事情,脱岗、吊岗、消极怠工等。
2、不遵守办事规定,遇事推委、拖拉、不力、待人粗暴者。
3、违反分公司规定、制度,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者。
4、以电谋私,吃、拿、要、卡客户,造成极坏影响者。
5、贪污盗窃、参与赌博、道德败坏、触犯法律者。
6、滥用职权、违反国家电价政策、法律、法规者。
二○○二年三月十日
点击浏览该文件责任编辑:powertech
最新文章
推荐文章
热点文章

